4.1.1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
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
4.1.2分层施工的楼梯口、楼梯平台和梯段边,应安装防护栏杆;外设楼梯口、楼梯平台和梯段边还应采用 密且式安全立网封闭
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 4.1.3建筑物外围边沿处,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有外脚手架的工程,密目式安全立网应设置 脚手架外侧立杆上,并与脚手杆紧密连接;没有外脚手架的工程,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将临边全封闭 4.1.4施工升降机、龙门架和井架物料提升机等各类垂直运输设备设施与建筑物间设置的通道平台两侧边 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4.1.5各类垂直运输接料平台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0m的楼层防护门,并应设置防外开装置;多笼井架物 料提升机通道中间,应分别设置隔离设施。
4.2.1在洞口作业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小于500mm时,应采取封堵措施;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500mm时,应在临 空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设置挡脚板; :当非垂直洞口短边尺寸为25mm~500mm时,应采用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的盖板覆盖GB/T 16507.6-2013 水管锅炉 第6部分检验、试验和验收,盖板四周搁置应均衡 且应防止盖板移位; 3当非垂直洞口短边边长为500mm~1500mm时,应采用专项设计盖板覆盖,并应采取固定措施: 4当非垂直洞口短边长大于或等于1500mm时,应在洞口作业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 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洞口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4.2.2电梯井口应设置防护门,其高度不应小于1.5m,防护门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50mm,并应设置挡 脚板。 4.2.3在进入电梯安装施工工序之前,同时井道内应每隔10m且不大于2层加设一道水平安全网。电梯井内 的施工层上部,应设置隔离防护设施。 4.2.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洞口、坑、沟、槽、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处,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外,夜间应设 灯光警示。 4.2.5边长不大于500mm洞口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1.1kN/m的荷载 4.2.6墙面等处落地的竖向洞口、窗台高度低于800m的竖向洞口及框架结构在浇注完混凝土没有砌筑墙体
4.2.5边长不于500mm洞口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1.1kN/m的荷载。 4.2.6墙面等处落地的竖向洞口、窗台高度低于800mm的竖向洞口及框架结构在浇注完混凝土没有砌筑墙体 时的洞口,应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1防护栏杆应为两道横杆,上杆距地面高度应为1.2m,下杆应在上杆和挡脚板中间设置。当防护栏杆 高度大于1.2m时,应增设横杆,横杆间距不应大于600mm; 2防护栏杆立杆间距不应大于2m。
1当在基坑四周土体上固定时,应采用预埋或打入方式固定。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如用钢管做立杆, 钢管立杆应设置在板桩外侧; 2当采用木立杆时,预埋件应与木杆件连接牢固。 4.3.3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钢管作为防护栏杆杆件时,横杆及栏杆立杆应采用脚手钢管,并应采用扣件、焊接、定型套管 等方式进行连接固定: 2当采用原木作为防护栏杆杆件时,杉木杆稍径不应小于80mm,红松、落叶松稍径不应小于70mm;栏 杆立枉木杆稍径不应小于70mm,并应采用8号镀锌铁丝或回火铁丝进行绑扎,绑扎应牢固紧密,不得出现泻 骨现象。用过的铁丝不得重复使用; 3当采用其他型材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与脚手钢管材质强度相当规格的材料,并应采用螺栓、销 轴或焊接等方式进行连接固定。 4.3.4栏杆立杆和横杆的设置、固定及连接,应确保防护栏杆在上下横杆和立杆任何处,均能承受任何方向 的最小1kN外力作用,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和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 加密立杆间距。
4.3.5防护栏杆应张挂密目式安全立网
4.3.6防护栏杆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5.1.10当安装三角形屋架时,应在屋脊处设置上下的扶梯;当安装梯形屋架时,应在两端设置上下的扶梯。 扶梯的踏步间距不应大于400mm。屋架弦杆安装时搭设的操作平台,应设置防护栏杆或用于作业人员栓挂安 全带的安全绳。
5.2.1悬空作业应设有牢固的立足点,并应配置登高和防坠落的设施。 5.2.2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结构吊装,构件宜在地面组装,安全设施应一并设置。吊装时,应在作业层下方设置一道水平安全 网; 2吊装钢筋混凝土屋架、梁、柱等大型构件前,应在构件上预先设置登高通道、操作立足点等安全设施;
5.2.1悬空作业应设有牢固的立足点,并应配置登高和防坠落的设施。 5.2.2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结构吊装,构件宜在地面组装,安全设施应一并设置。吊装时,应在作业层下方设置一道水平安全 吊装钢筋混凝土屋架、梁、柱等大型构件前,应在构件上预先设置登高通道、操作立足点等安全设施 3在高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或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应站在作业平台上操作; 当吊装作业利用吊车梁等构件作为水平通道时,临空面的一侧应设置连续的栏杆等防护措施。当采用
吊装钢筋混凝土屋架、梁、柱等大型构件前,应在构件上预先设置登高通道、操作立足点等安全 在高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或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应站在作业平台上操作 当吊装作业利用吊车梁等构件作为水平通道时,临空面的一侧应设置连续的栏杆等防护措施。
钢索做安全绳时,钢索的一端应采用花兰螺栓收紧;当采用钢丝绳做安全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绳 长的1/20,并应控制在100mm以内; 5钢结构安装施工宜在施工层搭设水平通道,水平通道二侧应设置防护栏杆,当利用钢梁作为水平通道 时,应在钢梁一侧设置连续的安全绳,安全绳宜采用钢丝绳; 6钢结构、管道等安装施工的安全防护设施宜采用标准化、定型化产品。 5.2.3严禁在未固定、无防护的构件及安装中的管道上作业或通行。 5.2.4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板支撑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 板; 2在2m以上高处搭设与拆除柱模板及悬挑式模板时,应设置操作平台; 3在进行高处拆模作业时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5.2.5绑扎钢筋和预应力张拉时的悬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 2在2m以上的高处绑扎柱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平台 3在高处进行预应力张拉时,应搭设有防护挡板的操作平台。 5.2.6混凝土浇筑与结构施工时的悬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浇筑高度2m以上的混凝土结构构件时,应设置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2悬挑的混凝土梁、檐、外墙和边柱等结构施工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并应设置防护栏杆,采 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
1在坡度大于1:2.2的屋面上作业,当无外脚手架时,应在屋檐边设置不低于1.5m高的防护栏杆,并 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 2在轻质型材等屋面上作业,应搭设临时走道板,不得在轻质型材上行走;安装压型板前,应采取在梁 下支设安全平网或搭设脚手架等安全防护措施,
5.2.8外墙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作业时,应有防坠落措施,操作人员在无安全防护措施情况下,不得站立在樟子、 业; 2高处安装、不得使用座板式单人吊具,
3.1.1操作平台应进行设计计算,架体构造与材质应满足相关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 5.1.2面积、高度或荷载超过本规范规定的,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6.1.3操作平台的架体应采用钢管、型钢等组装,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及相 关脚手架行业标准规定。平台面铺设的钢、木或竹胶合板等材质的脚手板,应符合强度要求,并应平整满铺 支可靠固定。
及可靠固定。 6.1.4操作平台的临边应按本规范第4.3节的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单独设置的操作平台应设置供人上下、踏 步间距不大于400mm的扶梯。 6.1.5操作平台投入使用时,应在平台的内侧设置标明允许负载值的限载牌,物料应及时转运,不得超重与 超高堆放
6.2.1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高度不应超过5m,高宽比不应大于3:1,施工荷载不应超过 1.5kN/m。 6.2.2移动式操作平台的轮子与平台架体连接应牢固,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行走轮和导向轮应 配有制动器或刹车闸等固定措施。 5.2.3移动式行走轮的承载力不应小于5kN,行走轮制动器的制动力矩不应小于2.5N·m,移动式操作平台 架体应保持垂直,不得弯曲变形,行走轮的制动器除在移动情况外,均应保持制动状态。 6.2.4移动式操作平台在移动时,操作平台上不得站人。 6.2.5移动式操作平台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6.3.1落地式操作平台的架体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落地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高度不应超过15m,高宽比不应大于2.5:1: 2施工平台的施工荷载不应超过2.0kN/m²,接料平台的施工荷载不应超过3.0kN/m; 3落地式操作平台应独立设置,并应与建筑物进行刚性连接,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4用脚手架搭设落地式操作平台时其结构构造应符合相关脚手架规范的规定,在立杆下部设置底座或垫 板、纵向与横向扫地杆,在外立面设置剪刀撑或斜撑; 5落地式操作平台应从底层第一步水平杆起逐层设置连墙件且间隔不应大于4m,同时应设置水平剪力 撑。连墙件应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并应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 6.3.2落地式操作平台的搭设材料及搭设技术要求、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关脚手架规范的规定。 6.3.3落地式操作平台应按相关脚手架规范的规定计算受弯构件强度、连接扣件抗滑承载力、立杆稳定性、 连墙杆件强度与稳定性及连接强度、立杆地基承载力等。 5.3.4落地式操作平台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3.3.5落地式操作平台的拆除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应随工程施工进度逐层拆除。
6.3.6落地式操作平台应符合有关脚手架规范的规定,检查与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搭设操作平台的钢管和扣件应有产品合格证: 2搭设前应对基础进行检查验收,搭设中应随施工进度按结构层对操作平台进行检查验收; 3遇6级以上大风、雷雨、大雪等恶劣天气及停用超过一个月恢复,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4操作平台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
6.4.1悬挑式操作平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应设置在主体结构上,且应可靠连接; 2未经专项设计的临时设施上,不得设置悬挑式操作平台; 3悬挑式操作平台的结构应稳定可靠,且其承载力应符合使用要求。
2未经专项设计的临时设施上,不得设置悬挑式操作平台 3悬挑式操作平台的结构应稳定可靠,且其承载力应符合使用要求。 6.4.2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悬挑长度不宜大于5m,承载力需经设计验收。 6.4.3采用斜拉方式的悬挑式操作平台应在平台两边各设置前后两道斜拉钢丝绳,每一道均应作单独受力计 算和设置。 6.4.4采用支承方式的悬挑式操作平台,应在钢平台的下方设置不少于两道的斜撑,斜撑的一端应支承在 平台主结构钢梁下,另一端支承在建筑物主体结构。 6.4.5采用悬臂梁式的操作平台,应采用型钢制作悬挑梁或悬挑桁架,不得使用钢管,其节点应是螺栓或焊 接的刚性节点,不得采用扣件连接。 当平台板上的主梁采用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焊接时,预埋件、焊缝均应经设计计算,建筑主体结构需同时 满足强度要求。 业据
.4.态挑式探 6.4.7当悬挑式操作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卡环连接,钢丝绳卡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且 不得少于4个。钢丝绳卡的连接方法应满足规范要求。建筑物锐角利口周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 6.4.8悬挑式操作平台的外侧应略高于内侧;外侧应安装固定的防护栏杆并应设置防护挡板完全封闭。 6.4.9不得在悬挑式操作平台吊运、安装时上人。
7.0.1施工现场立体交叉作业时,下层作业的位置,应处于坠落半径之外,坠落半径见表7.0.1的规定,模 板、脚手架等拆除作业应适当增大坠落半径。当达不到规定时,应设置安全防护棚,下方应设置警戒隔离区。
表7.0.1坠落半径(m)
7.0.2施工现场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应搭设防护棚(图7.0.2)
图7.0.2通道口防护示意(单位:mm)
1一密目网:2一竹简或木板
7.0.3处于起重设备的起重机臂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顶部应搭设防护棚。 7.0.4操作平台内侧通道的上下方应设置阻挡物体坠落的隔离防护措施。 7.0.5防护棚的顶棚使用竹或胶合板搭设时,应采用双层搭设,间距不应小于700mm;当使用木板时,可 采用单层搭设,木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或可采用与木板等强度的其它材料搭设。防护棚的长度应根据建筑 物高度与可能坠落半径确定。 7.0.6当建筑物高度大于24m、并采用木板搭设时,应搭设双层防护棚,两层防护棚的间距不应小于700mm, 7.0.7防护棚的架体构造(图7.0.7)、搭设与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图7.0.7悬排式防护棚(单位:mm)
1一安全平网:2一不小于50mm厚的木板:3一型钢(间距不大于1.5m)
7.0.8悬挑式防护棚悬挑杆的一端应与建筑物结构可靠连接,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4节的规定 7.0.9不得在防护棚棚顶堆放物料,
8.1.1建筑施工安全网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
8.1.1建筑施工安全网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网的材质、规格、要求及其物理性能、耐火性、阻燃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GB572 的规定; 2密目式安全立网的网目密度应为10cm×10cm=100cm面积上大于或等于2000目。 3.1.2当需采用平网进行防护时,严禁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平网使用。 3.1.3施工现场在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前,应检查产品分类标记、产品合格证、网目数及网体重量,确认合 格方可使用,
8.2.1安全网搭设应牢固、严密,完整有效,易于拆卸。安全网的支撑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8.2.2密目式安全立网时搭设每个开眼环扣应穿入系绳,系绳应绑扎在支撑架上,间距不得大于450mm。相 邻密目网间应紧密结合或重叠。 8.2.3当立网用于龙门架、物料提升架及井架的封闭防护时,四周边绳应与支撑架贴紧,边绳的断裂张力不 得小于3kN,系绳应绑在支撑架上,间距不得大于750mm。 3.2.4用于电梯并、钢结构和框架结构及构筑物封闭防护的平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网每个系结点上的边绳应与支撑架靠紧,边绳的断裂张力不得小于7kN,系绳沿网边均匀分布,间 距不得大于750mm; 2钢结构厂房和框架结构及构筑物在作业层下部应搭设平网,落地式支撑架应采用脚手钢管,悬挑式平 网支撑架应采用直径不小于9.3mm的钢丝绳; 3电梯井内平网网体与井壁的空隙不得大于25mm。安全网拉结应牢固
A.0.1防护栏杆荷载设计值的取用,应符合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 A.0.2防护栏杆上横杆的计算,应以外力为垂直荷载,集中作用于立杆间距最大处的上横杆的中点处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弯矩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M一 上横杆的最大弯矩标准值(N·mm); Fbk一一上横杆承受的集中荷载标准值(N); 1一一上横杆计算长度(mm); qk一一上横杆承受的均布风荷载标准值(N/ 2抗弯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入 oM ≤f W. M=2 入.M.
式中:?o一一结构重要性系数,防护栏杆为临设,取0.9; M一一上横杆的最大弯矩设计值(N·mm); W.一一上横杆的净截面抵抗矩(mm); f一一上横杆抗弯强度设计值(N/mm²); 入。i一一按基本组合计算弯矩设计值,各项可变荷载分项系数。 3挠度应按下式计算:
Fbk 1 9k 12 M& + 4 8
式中:v一一受弯构件挠度计算值(mm); [v]一一受弯构件挠度容许值(mm); E一一杆件的弹性模量(N/mm²),钢材可取206×10N/mm; I一一杆件截面惯性矩(mm)。 注:1、抗弯强度设计值,采用Q235钢材时可按f=215N/mm取用
注:1、抗套强度设计值,采用0235钢材时可按f=215N/mm
A.0.3防护栏杆立杆的计算,以外力为水平荷载,作用于杆件顶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弯矩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1弯矩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Mzk 一立杆承受的最大弯矩标准值(N·mm); Fzk一一立杆承受的集中荷载标准值(N); h一一立杆高度(mm)。
X oM, ≤f 0= Wz M=Z A niMki
式中:M一一立杆的最大弯矩设计值,即弯矩基本组合值(N·mm); W一一立杆的净截面抵抗矩(mm); f一一立杆抗弯强度设计值(N/mm²)。 3挠度应按下式计算
Fzrh3 = qkha ≤[v] 8EI
图B移动式操作平台(单位:mm)
M。=YQneL +YL?
式中:M一一次梁最大弯矩设计值(N·mm); Q一一次梁上等效均布恒荷载标准值(N/mm); Qc一一次梁上等效均布活荷载标准值(N/mm); ?一一恒荷载分项系数; ?一一活荷载分项系数; L一一次梁的计算跨度(mm)。 2按次梁承受集中荷载活荷载依下式计算最大弯矩设计值:
M,=QnL? +o+FaL
式中:M一一主梁最大弯矩设计值(N·mm);
式中:N一一立杆的轴心压力设计值(N);; A一一立杆净截面面积(mm); f一一立杆抗压强度设计值(N/mm)。 2立杆尚应按下式计算其稳定性:
式中:中一一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附录 C悬挑式操作平台的设计
1一梁面预埋件:2一栏杆与[16焊接:3一斜擦杆
M,=qc12 (1 入2)2 + ^ qc12 (1^2)2 8 (C. 0. 2) 1= 1
式中:m一悬臂长度(m)
L一一次梁两端搁支点间的跨度(m); 一一悬臂长比值。
c.0.3次梁下主梁计算
1外侧主梁和钢丝绳吊点作全部承载计算,按本规范附录B公式(B.0.2)计算外侧主梁弯矩值。主梁 采用[20槽钢时,自重以0.26kN/m计。当次梁带悬臂时,按下式计算次梁所传递的荷载:
R外= 2q。1 (1+2)
钢丝绳按下式计算所受拉力标准值:
QLy "= 2sina
式中:T一一钢丝绳所受拉力标准值(N); Q一一主梁上的均布荷载标准值(N/m); L一一主梁的计算跨度(m); α一一钢丝绳与平台面的夹角,当夹角为45°时, sina=0.707;为60°时,sina=0.866。 2钢丝绳的拉力按下式验算钢丝绳的安全系数K
式中:S一一钢丝绳的破断拉力,取钢丝绳的破断拉力总和乘以换算系数(N); [一一作吊索用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定为8。 C.0.5下支承斜撑计算:
式中:Λ一一杆件的轴心压力(N); 一一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取截面两主轴稳定系数中的最小者; A一一下支承斜撑毛截面面积(mm)。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GB12142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1 《安全网》GB572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 《便携式梯安全要求》GB7059
DB11T 924-2012 观赏鱼养殖技术规范血鹦鹉鱼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 一×X×X 条文说明
术语和符号 2. 1 术语· .*26 2.2符号 基本规定 临边与洞口作业 27 临边作业· 28 4. 2 洞口作业· 4.3防护栏杆的构造 2Y 攀登与悬空作业 *30 5. 1 攀登作业 5.2 悬空作业 操作平台 32 6. 1 一般规 6.2 移动式操作平台…. 3 6.3落地式操作平台 6. 4 悬挑式操作平台: 交叉作业 建筑施工安全网· .35 8. 1 一般规定 .35 8. 2 搭设 付录A 防护栏杆的设计 .·36 附录B移动式操作平台的结构设计 *37 附录C悬挑式操作平台的结构设计
1.0.1本条说明制订本规范的目的,在于防止高处作业中发生高处坠落及产生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客种事 故。 1.0.2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在整体结构范围以内的特定的高处作业,包括临边、洞口、 攀登、悬空、操作平台、交叉作业与施工安全网搭设等7个范畴。其他机械装置和施工设备诸如各种塔式起 重机、各类脚手架以及室外电气设施等的安全技术均在各专业技术规范内分别制订。因室外的施工作业,亦 有各种洞、坑、沟、槽等工程,可形成高处作业,故也将其包括在内。鉴于市政设施范围较广,适用范围以 建筑施工现场为限。 1.0.3涉及高处作业的工种相当多,有关施工安全的范畴亦相当广,关于人身安全的各种安全措施,各类工 具和设备的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规定等,业已有不少国家标准、规范和规定,陆续明令公布,均必须遵照执 行,本规范不予重复, 多年来,我国政府业已颁布许多有关安全的国家法令、条例、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和通知等文件, 其中也有涉及高处作业的安全部分,必须同时贯彻执行,特予以强调,不可疏忽
2.1术语的条文仅列出本规范内常见的,且容易混淆、误解和日常施工中概念模糊的基本术语。在原规范基 础上,根据当前高处作业现状及有关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等,对原规范的术语解释给以进一步明确, 司时增加了“落地式操作平台”的术语解释。术语中所给出的英文译名是国外某些标准拟定的。 关于安全网目数的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规定2000目/100cm²(单目2.24×2.24mm) 本章中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的规定而定为2000目/100cm。 2.2本章给出了本规范有关章节引用的40个符号,并分别作出了定义
4.1.1本条是强制性条文。现行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对“高处作业”的规定是:“凡距坠落高 度基准面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临空高度在2m及以上的临边部位,如楼面、屋面周 边,阳台、雨蓬、挑檐边,坑、沟、槽周边等具有较大的高处坠落隐惠,因此,通过设置防护栏杆、密目式安 全立网及踢脚板或工具式栏板可以保证高处作业的人员安全,以及防止高处坠落物体伤人等安全事故发生。 防护栏杆的构造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内“4.3防护栏杆的构造”一节内相关要求。 4.1.2规定了施工过程中的楼梯口和梯段边,都必须设防护拦杆的要求,此次修订增加了对外设楼梯口和梯 段边设置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的要求。 4.1.3工程施工过程中,为防止落物和减少污染,《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要求在建工程外侧必须 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4.1.4因施工升降机、井字架(龙门架)物料提升机的进出口与运料通道,都是人、机、料汇聚作业且安全 风险性较高的场所场所,故作了较严密的规定。 4.1.5本条系参酌《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及《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 安全技术规范》JGJ215的相关规定而订
4.2.1本条是强制性条文。洞口的防护措施应能确实防正人与物的坠落,各类洞口的防护应根据具体情况采 取加盖板、设置防护栏杆及密目网或工具式栏板等措施。盖板须有防止移位或固定位置的措施,不允许用施 二材料随意盖没。因此SH/T 3149-2016 石油化工一般用途汽轮机工程技术规范,提倡采用工具式、定型化的盖件。 本条规定对边长大于500mm的非垂直洞口规定采用专项设计盖板进行防护,因为对短边大于500mm的洞 口,用非专项设计盖件不能有效承受坠物的冲击。一般可采用钢管及扣件组合而成的钢管防护网,网格间距 不应大于400mm;或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0mm;且防护网上应满 甫竹或木板,盖板孔洞短边不大于25mm。防护栏杆的构造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内“4.3 防护栏杆的构造”一节内相关要求。 4.2.2本条仅针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电梯井口防护要求,不适用于电梯安装施工过程。关于电梯井口的防护, 新增了关于有效高度的要求,主要是参照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 第十五条而制订,原定防护门高度为1.8m,审查会专家认为防护高度1.5m够了,因而定为1.5m。
4.2.5盖板的主要作用是防人坠落,因此对不大于500mm的洞口所加盖板,规定应能承受1.1kN/m荷载, 系参酌《安全网》GB5725中对安全网的技术要求而订。该标准以100kg土2kg作为对安全网承受冲击力的规 定。